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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4-07-09 13:08:4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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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管理,明确税收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现就有关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问题,明确如下:
一、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以及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而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暂不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二、对不属于第一条所述情况的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仍应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计税依据为转让股份的面值,税率为4‰。
三、凡属于第一条范围内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由企业(单位)和主管税务机关按所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审批规程》的要求,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附件: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审批规程
一、企业或单位报送审批的条件和必备文件
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范围,需要给予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须由企业(单位)按下列要求提出申请报告:
(一)转让方企业(单位)名称、隶属关系、经济性质、企业或单位所在地址;
(二)受让方企业(单位)名称、隶属关系、经济性质、企业或单位所在地址;
(三)转让股权的股数和金额、转让形式、批准部门,以及申请豁免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理由;
(四)申请报告应附证明文件和材料如下:
1.国务院及其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审批文件;
2.国有股权无偿转让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国有股权无偿转让的受让企业(单位)章程;
4.国有股权无偿转让的受让企业(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向社会公布的国有股权无偿转让事宜的预案公告复印件。
二、税务机关审批程序
(一)由国有股权无偿转让或者受让的企业(单位)通过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向证券交易所所在地市一级国家税务局提交税收暂不征收的申请;
(二)由证券交易所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审核提出税务处理意见,并附审核材料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三)国家税务总局审查批准后,行文通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所在地国家税务局,送达证交所执行。



1999年6月23日

中国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存款单(证)管理的通知

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存款单(证)管理的通知
中国银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行,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西安市、杭州市、济南、浦东分行,总行营业部:
针对近年来我行系统发生多起与存款有价单证和空白重要凭证有关的被抢、被盗、诈骗、遗失等案件和事故,总行先后下发了《中国银行人民币储蓄业务会计出纳核算制度》〔(88)中财字第518号〕、《中国银行储蓄网点管理暂行办法》〔(89)中综字第30号〕、《中国银
行个人本、外币存款事后监督管理办法》〔(90)中综字第170号〕、《关于转发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的函》〔中银综(1993)8号〕、《中国银行储蓄业务单人收付操作管理试行办法》〔中银综(1993)190号〕、《中国银行储蓄定期存款
存单抵押小额人民币贷款办法》〔中银综(1993)102号〕、《关于加强储蓄定期存款存单抵押小额人民币贷款业务管理的通知》〔中银综(1994)96号〕、《关于销毁已停用的重要空白储蓄单证的通知》〔中银综(1994)133号〕、《关于印发〈中国银行存款有价单
证和空白重要凭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银综(1995)97号〕、《关于防范假挂失冒领存款案件的通知》〔中银综(1996)2号〕、《关于加强防范伪造存单抵押贷款案的通知》〔中银综(1996)19号〕、《关于加强防范伪造存单和证明书行骗案的通知》〔中银综(1
996)58号〕、《关于立即清查空白重要凭证的通知》〔(96)中电字22号〕等等一系列文件,但仍未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存款有价单证和空白重要凭证的管理,有效防范有关案件的发生,总行再次明确以下几点:
一、各分行一律不得用储蓄定期存单代替单位定期存单使用。印刷普通定期存单时要在“存单”联上加注“不得转让”和“不得携出或邮出境外”字样,没有加注的,在办理存款时加盖“不得转让”和“不得携出或邮出境外”戳记。
二、对大面额存款应加强专档管理,凡100万元以上的定期存款(包括单位和个人)的存、取应逐笔报主管处长或行长备案,复核人员应重点加强复核。
三、根据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银行不得将客户存单邮寄出境,可作代保管处理。
四、重点做好存单、折领用、保管环节的管理。对存单的领用和保管,要严格按照《中国银行存款有价单证和空白重要凭证管理办法》执行。存单的领用要控制数量,凡业务量较大的所(柜),应增加“小出纳”环节,实行少量、多次领用办法,对存单使用情况每天营业终了要进行严
格核算。对暂时不用的大量存单应盘点封存。对库存要定期清点(至少一个月清点一次),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五、加强对存单抵押贷款的管理。各级行办理存单抵押贷款一定要向开户行进行帐务核实,并请求开户行(系统内和系统外)出具抵押存单不得挂失、不得提前支取的承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及手续办理,注意防范伪造存单的抵押贷款案件。
六、谨防假挂失。总行在《关于防范假挂失冒领存款案件的通知》中已提出4点要求,根据新的情况再补充强调以下两点:(1)原则上,挂失申请书有关内容必须全部由挂失者本人填写,特殊情况下由柜台工作人员代填的,必须由挂失者本人按手印确认。(2)对委托代办挂失的要
特别注意调查核实。
七、凡是发现伪造存单,应立即扣押,该报案的及时报案,协助公安部门打击诈骗犯罪。
八、严格禁止各种违规吸存行为。不得从事帐外吸存,要严格区分存单与保函的性质,特别是不得利用存单搞任何形式的违规高息吸存。任何人不得开具或指使开具空头存单。任何人有权有责任举报违规吸存行为。各级行应设立举报电话。总行举报电话:(010)66159566
,传真:(010)66159382。
九、各分行要认真落实上述规定,各基层行处要立即组织管理干部和营业人员对上述文件及有关规章制度重新认真学习(总行已着手汇编成册下发各行),增强自觉执行规章制度的意识和法纪观念。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稽核检查,对违规操作、明知故犯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
下岗、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置和处分;对触犯法律的,要送交司法部门处理。今后,对仍然发生有章不循、明知故犯,造成损失的案件,除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上一级主管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特此通知。



1996年9月25日

发布20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国家经贸委


国家经贸委公告2001年第16号 发布20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公  告
二OO一年第16号
 
发布20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国家经贸委批准20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现予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实
施。
  以上标准由石油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附件:20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编号及名称
二00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编号及名称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代替标准编号
一、强制性标准1项:
1.石油工业电焊焊接作业安全规程  SY 6516--2001
二、推荐性标准19项:
1.直埋式钢质高温管道保温预    SY/T 0324--2001
  制施工验收规范
2.钢质管道穿越铁路和公路推    SY/T 0325--2001
  荐做法
3.油田注汽锅炉制造安装技术    SY/T 0441--2001  SY/T4041--9
5
  规范
4.地面防喷器及控制装置      SY/T 5053.2--2001 SY 5053.2--9
1

5.地面防喷器控制装置专用液    SY/T 5443--2001  SY 5443--92
  压气动元件
6.车装钻地震勘探劳动定额     SY/T 5498--2001  SY/T 5498--
1997、
                               
 SY/T 5500--1997、
                               
 SY/T 5501--92、
                               
 SY/T 5506--92、
                               
 SY 5535--92
7.石油钻机主要提升设备      SY/T 5527--2001   SY/T 5527
--92、
                               SY/
T 5528--92、
                               SY/
T 5529--92
8.钻井工程劳动定额        SY/T 5553--2001   SY/T 5553.
1--1992、
                               SY/
T 5553.2--1992、
                               SY/
T 5553.3--1992、
                               SY/
T 5553.4--1992、
                               SY/
T 5553.5--1992
9.石油固井成套设备型式与基本   SY/T 5557--2001  SY/T 5557--92
  参数
10.固井水泥车            SY/T 5611--2001  SY/T 56
11--93
11.编制外大陆架作业和设施安   SY/T 6513--2001
  全和环境管理计划的推荐作法
12.罐底热作业的预准备       SY/T 6514--2001
13.露天热表面环境中烃类气体   SY/T 6515--2001
  的引燃特性
14.石油设施储罐过量充装的防护  SY/T 6517--2001
15.装设抽油机防护装置的推荐   SY/T 6518--2001
  作法
16.危险(分类)区域中有关电气   SY/T 6519--2001
  设备的气体、蒸气和粉尘的分类
17.原油脱水试验方法 压力釜法   SY/T 6520--2001
18.海上地震采集定位辅助设备   SY/T 10026--2001
  校准指南
19.海上高分辨率地震资料采集   SY/T 10027--2001
  技术规程